本報訊
大陸河南農民自組市政府案今天上午宣判,鄧州市法院一審判決,文渠鄉農民張海新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且為主犯,判有期徒刑2年。
另外,從犯馬相蘭和王兩雙因同樣罪名,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和8個月。兩人當庭表示不服。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鄧州市文渠鄉婦女張海新、夥同汲灘鎮婦女馬相蘭、高集鄉農民王兩雙等三人在2013年9月,以鄧州市人民政府不作為為由,宣布將原市政府撤銷,並在位於市政府旁邊的老廣場對面成立一個新鄧州市人民政府。
新鄧州市人民政府下設文渠鄉人民政府、高集鄉人民政府、汲灘鎮人民政府等三個鄉鎮政府。
張海新任新鄧州市人民政府「一把手」(首長)兼管文渠鄉政府,馬相蘭、王兩雙分別負責汲灘鎮人民政府和高集鄉人民政府。
他們為所自組的政府刻了公章10餘枚,以鄧州市人民政府名義下發文件、任職公函40餘份,發布通告、公告20餘份。先後有200餘戶不明真相群眾上當。
接著,他們又以鄧州市人民政府名義散發招聘公告,招聘大學生到「政府」任職,先後有10多名不明真相的大學生投遞申請簡歷。
幾個月之後,這個「政府」在發文制止一起社區無證建房時,被當局發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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