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依據OECD 2013年12月公布「1965-2012年稅收趨勢」報告,2012年OECD稅收占GDP為34.6%,高於2011年34.1%及2010年33.8%,顯示金融海嘯之後稅收已有回升趨勢。檢視近年OECD國家稅收結構,雖仍以直接稅為主,惟自2008年以來間接稅比例已有逐漸增加的趨勢。
所得稅等直接稅向來為各國稅收之主要來源,惟對工作意願等影響較大,相對地,間接稅(如:加值型營業稅(VAT)、貨物稅等)則具有租稅中立性、稅收穩定及稽徵簡便等優點。為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化人口結構的轉變,OECD國家於2000年起陸續透過調高VAT,配合調降社會安全捐(如:德國、法國等),並逐漸將課稅重心自對經濟成長及工作意願衝擊較大之個人及企業所得稅等直接稅,轉往加值型營業稅(VAT)等間接稅,直接稅/間接稅比重自2008年的67:33,轉變為2010年的65:35,2011年隨著景氣回穩,個人及公司所得稅收回增,直接稅/間接稅比率略調整為65.6:34.4。
(一) 個人及公司所得稅方面
1.OECD國家自2000年起陸續調降個人所得稅及公司所得稅稅率,平均個人所得稅最高級距之稅率由2000年的46.5%調降至2011年為42.0%,2012年略增為42.5%,平均公司所得稅率亦由2000年的32.6%調降為2012年的25.5%。
2.OECD國家個人及公司所得稅收占總稅收比重平均值從2007年35.9%,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33.1%,2011年略升為33.5%,其占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ion,GDP)比率亦自2007年12.7%降為2010年11.2%,2011年略升為11.4%。
3.2011年OECD國家中僅有丹麥、澳洲、紐西蘭、挪威、加拿大、美國、瑞士、冰島、愛爾蘭及智利等10國,個人及公司所得稅收占總稅收比重超過40%。
(二) 加值型營業稅(VAT)方面
OECD國家主要透過適度提高加值型營業稅(VAT)稅率及擴大稅基等措施,進行稅制結構調整。
1.調高稅率
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後,OECD主要國家債務急速攀升,為能快速增裕財政收入,改善財政赤字,部分國家已相繼提高加值型營業稅(VAT)稅率,如:
(1)波蘭:2011年1月起,調增VAT稅率自22%至23%。
(2)義大利:2013年10月起,調增VAT稅率自21%至22%。
(3)法國:預計2014年1月起,調增VAT稅率自19.6%至20%。
(4)日本:預計2014年4月起,調高VAT(日本稱消費稅)稅率由5%至8%,2015年續增為10%,為該國17年來首次調高VAT稅率。
2.擴大稅基
挪威於2013年縮減零稅率適用範圍、波蘭及義大利將原適用減免稅率(reduced rate)的貨物,調整為適用標準稅率等。
我國稅收向來倚賴所得稅等直接稅,目前人口結構亦逐漸趨向高齡化及少子化,OECD國家近年來因應經濟發展及人口結構轉變,有逐漸將課稅重心自所得稅等直接稅,轉往消費稅等間接稅的變動趨勢,降低稅收對所得稅的倚賴,值得我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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