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4-01-15 13:26:04 記者 許曉嘉 報導
根據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近日裁示,關於反托拉斯/反壟斷集體訴訟部分仍將由各州法院進行(原本企業曾爭取要把訴訟移到聯邦法院)。對於這項消息,台灣面板大廠友達光電(2409)、群創光電(3481)均未表達任何意見,僅強調公司方面對於反托拉斯/反壟斷訴訟相關費用都依照進度在提列。
這幾年一連串面板反托拉斯/反壟斷案相關訴訟起始於2006年包含友達、群創(前奇美電)、彩晶(6116)、華映(2475)、夏普、樂金LG等多家液晶面板大廠被指稱違反反托拉斯及競爭法規而遭到調查,後來並遭起訴、判決罰款等等。
其中,友達方面後來被課予5億美元罰金,分3年支付。友達依據相關會計準則規定已全數認列判決金額,連同先前針對本案已估列之準備,友達在2012年第三季額外提列大約2.23億美元,然後2013年1-9月又分別支付1.25億美元,而2014年和2015年亦將分別支付1.25億美元。
另外,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還將友達光電及友達美國子公司列入三年管束觀察,包括於美國三家主要商業貿易出版品刊登刑事判決結果及罰金,以及指派監督人要求(友達)公司採取有效的反托拉斯遵法計畫。友達光電及友達美國子公司已向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並於2013年10月召開聽證會,對此訴訟實質內容持續評估且將視訴訟發展採取合適措施。
群創則早在2009年12月就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同意支付2.2億美元罰金、並按5年分期支付,截至2013年9/30為止,尚未支付金額僅餘2129040美元。而群創也已與原告律師就美國直接購買者集體訴訟達成和解共識,同意支付7800萬美元予原告以和解本案。這項和解協議係於2011年12月經法院批准。另群創亦就美國個別民事賠償訴訟陸續與原告達成和解協議,並提列相關之損失。
總計群創自2011年11月以來、到2013年第三季為止,已經與(美國)10個州政府達成和解共識,公司同意支付767萬美元作為民事法定賠償金,以和解10個州政府提起之民事訴訟。同時,群創也在2011年11月與原告律師就美國間接購買者集體訴訟達成和解共識,同意支付1億1027萬美元予間接購買者〈原告〉以和解本案,這部分則已於2011年12月支付。
至於群創於2013年9月與原告律師就加拿大購買者集體訴訟以1000萬加拿大幣達成和解協議,尚待法院批准。另有其它相關訴訟或調查案,截至2013年第三季底為止、還無法估計其最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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