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rk0816 (阿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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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勿設籍高雄!女部落客分享美妝心得 遭罰
時間Fri Oct 18 17:40:57 2013
這篇新聞,到底是真是假阿? 我也不太清楚。因為只有1方的說法。 高雄市政府裁罰標準,如果那麼的講究。 高雄市的交通應該會更好。 部落客的原文: 【心情】我被請去高雄市衛生局喝茶了!!
http://ppt.cc/5XtT 新聞原文: 勿設籍高雄!女部落客分享美妝心得 遭市府開罰5萬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暱稱為「Eleven」女部落客,日前因在部落格分享「DHC白金恆采防曬兩用粉餅 」的使用心得,遭衛生局認定是「廣告文」,依法開罰1至5萬元不等,痛批連基本的文字 自由都被剝奪了,呼籲如果想安心寫文,「請不要設籍在高雄」。 女部落客8日在「我被請去高雄市衛生局喝茶了!!」文章中指出,自己只是單純「分享 」該粉餅的使用心得,就遭衛生局以沒有申請廣告字號為由,被請去市府說明。她談到, 當下澄清內容並沒無涉及虛偽誇大,產品介紹部分也全取自官網,但對方卻回應,「我就 說妳這是廣告,你再狡辯,我就罰你最重的罰金。」 女部落客進一步解釋,曾在台北市、新北市衛生局網頁上看到,若只是單純分享、沒有誇 大不實描述,並不會被認定是廣告,沒想到對方竟說,「那你搬去台北住!那是他們的做 法,我們高雄市衛生局就是認定你的文章是廣告。」 對此,高雄市衛生局藥政科長吳明正透過中天新聞表示,一般網友都會寫出產品宣稱的效 能,以及其使用效果,這個部分是嚴格禁止的,如果兩個連結在一起,就是所謂的「廣告 」。他還提到,其實全國衛生主管機關都有監看機制,光是高市每年就開罰700至900件。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018/283635.htm#ixzz2i45Itq4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3.120.204
推 wowowo60 :這樣電視那些藝人怎都不會被起訴 10/18 17:46
推 QQmouse :美保板有原文連結 10/18 17:51
※ 編輯: clark0816 來自: 223.143.120.204 (10/18 17:54)
推 rs232c :不過美保那邊也沒看到當初他寫的DHC文章就是 10/18 18:00
推 jilluck :真正廣告的不罰,分享心得的卻罰?!好恐怖唷! 10/18 18:06
→ applepies :所以現在分享店家美食、分享店員服務、分享按摩體驗 10/18 18:06
→ applepies :都要被開罰了這樣??? 10/18 18:06
推 philip1205 :食記罰不罰? 遊記呢? 管太多 下次被約談就錄音送報 10/18 18:07
→ philip1205 :直銷版罰不罰? 快去抓阿!!! 10/1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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