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澳方證實出口到南僑的是食用油,但因英文翻譯而產生誤會。食藥署今天拿出報關單,指報關文件明明有中文寫著「非食用」,認為南僑能否恢復上架,需等最快下週一檢驗出爐再說。
澳洲辦事處昨晚官方聲明,澳洲農業部確認出口南僑油脂供食品製造使用,澳洲商工會(ACCI)公證文書上的「For Industry Use(供產業使用)」,除可供人食用,也可供食品業使用。若不熟悉英文用詞,可能造成誤會,「Industry Use」(供產業使用)和 「Industrial Use (工業用)」意義是不同。
「誰說它可以食用?」食品藥物管理署區管中心主任馮潤蘭說,稽查人員在南僑工廠查了2天,調閱到5批油品最後報關文件中文寫著「非食用」,這是無庸置疑的,必須等檢驗結果出來再說。
南僑油品及下游產品被要求「預防性下架」,澳洲官方的說辭,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雖然採信,但馮潤蘭強調,不希望在沒有查證確認南僑油品的情況,做了不恰當的處理(恢復上架)。
馮潤蘭指出,稽查人員已在南僑工廠儲油槽取回樣品,正由實驗室檢驗中,希望最快下星期一下班前會有初步結果。
她解釋,不清楚南僑油脂的進口文件是否英文誤植,還是報關行報錯,報關的最後一份文件確實確實寫著「Industry Use」及「非食用」,也就是沒有依循食品報關查驗的正常路徑。
她說,只要食品,沒有申請報關查驗,就要處分,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可以處分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罰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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