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讓民眾認為吸菸無害,依董氏基金會統計,今年1月1日至8日,民眾檢舉電子菸,就已發現1446件違規案,相較去年一整年的670件,約增加1.16倍,本月11日《菸害防制法》即將上路6年,但電子菸在網路販售卻日益猖獗,甚至夜市、路邊攤都買得到,衛福部應速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才能解決民眾吸菸問題。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主婦聯盟、消基會及董氏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在《菸害防制法》上路6年前夕,聯合呼籲政府應速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並全面提高法律強度,才能如期達到2020年成人吸菸率降至10%目標。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今表示,去年共接獲1188件申訴菸品違規案件,相較於2011年的647件,違規案件大幅成長,主因是這2年檢舉菸草公司違規行銷的案件明顯增加,且電子菸大量在網路上販售、刊登廣告,誤導民眾以為吸食無害,而電子菸申訴案由2011年39件、2014年670件,今年至今經民眾檢舉更已有1446件。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說,電子菸自2005年量產至今近10年,日本最新研究指出,電子菸內的甲醛和乙醛等致癌物含量為紙菸的10倍,並非電子菸商宣稱電子菸對健康的傷害少於傳統紙菸,且夜市、路邊攤都買得到,建議衛福部應速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才得以解決。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說,電子菸已成為青少年吸菸入門,為此,美國政府主張電子菸應納法管制,並應有6大防制機制,包括禁止廣告促銷、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食、禁止網路販售、只能定點販售、遵守菸品包裝警示規定、取得與吸食應有年齡限制,避免電子菸造成年輕族群尼古丁上癮。
衛福部國健署副署長游麗惠說,電子菸已於2009年納入《藥事法》管理,若電子菸宣稱有戒菸療效,應向食藥署申請藥證許可,但目前沒有任何一家電子菸業者申請許可,因此市面上所販售的產品都是違法產品,民眾不應購買,食藥署也將加強稽查與管理。
游麗惠說,如果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等於承認電子菸為菸品,反而讓民眾可公開吸用,這將使電子菸更加氾濫,且目前奧地利、丹麥、荷蘭、澳洲等國都將電子菸納入藥事管理,國健署將不會讓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沈能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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