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家禎/台北報導
台灣水情告急從去年中後延續到今年,經濟部除採取休耕停灌措施外,今(30)日宣布不排除在農曆過年後部分地區實施第二階段限水,同時為鼓勵節水、落實用水正義,也決定加速推動徵收耗水費,預計農曆年前提報行政院審議,預計2016年起開始徵收,經濟部強調用水大戶優先徵收,不影響一般民生用戶。
經濟部水利署自2014年9月15日起至2015年1月26日,已分別與3個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工業區及「鋼鐵、石化及電機電子」等3大用水產業公會召開16場次座談會,積極聽取各界與利害關係人意見,充分與各部會協調,產業界均能體認,耗水費的徵收是企業善盡社會責任,政府穩定供水的雙贏政策。
目前作為徵收耗水費法源的水利法修正案,及配套有關省水器材法制化之自來水法修正案,經濟部已完成跨部會協商,並決定農曆年前提報行政院審議,積極爭取立法院支持於下個會期完成修法,預期2016年起開始徵收耗水費。
經濟部表示,目前規劃的徵收原則為:(1)大用水戶優先徵收,不影響一般民生用戶。(2)營利單位優先徵收。(3)用水越多徵收越多。(4)對努力節水者提供減徵措施,如達成回收率、通過清潔生產評估者、獲頒政府節水相關標章、獲頒節水績優單位等最高可減徵60%。(5)專款專用,徵收款項用於水資源保護、輔導節約用水等。
經濟部指出,根據2014年統計資料,每月用水量大於1,000度之用戶,總計共5,886戶,年使用水量約7.25億,佔用水總和26.1%。徵收水資源費政策除了是各國水資源永續經營的趨勢外,也是水源管理的重要工具,經濟部期盼耗水費政策實施後,鼓勵用水大戶響應節約用水,避免寡占日益珍貴的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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