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若瑛
日前我國最高性別平等政策權責機關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刊出了新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文宣,標題是「促進性別平等,讓世界更美好」。
是的,性別應該平等,這是現代普世的價值觀。女權運動發展已經百餘年,雖然還未臻完美,但也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
以台灣來說,要見證過去女性纏足的歷史只剩博物館裡的繡花鞋。1947年憲法頒行,婦女開始有了與男子無異的投票權。至今台灣所有法律中明顯對女性有所歧視的條文均已刪除,有的只是特別保障女性的條款。
為了打破性別刻板印象而造成的職場區隔,性平會在此文宣中強調女性跟男性一樣可以當工程師、科學家、甚至是開飛機。畫面中一位小男孩向一位小女孩說:「我可以,妳也可以。」但我要說的是:性平會沒有看到的是在現實中小女孩會跟小男孩說:「我可以,你不見得可以。」
男孩可以穿裙子嗎?男孩可以化妝嗎?男孩可以留長髮嗎?男生可以當幼教老師嗎?男生可以當護士嗎?答案是可以的,可是都僅存在極少數的特例,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是會被禁止、責難、打壓的。男性想要做「世俗認定女性做的事」,會承受的阻力遠遠地大於「女性做世俗認定男性做的事」。
十四年前屏東縣高樹鄉一位國中男生因為陰柔氣質而受到同學霸凌,間接導致其在學校內意外身亡。三年多前台北馬偕醫院一位「男兒身,女兒心」的跨性別員工因希望能以自己喜愛的女性穿著工作,最終遭到院方惡意解聘。
那位跨性別員工在受訪時提到她很羨慕女性同事有自由選擇裙裝或褲裝的權力,但是她沒有。數個月前一位男性警察透過立委向警政署反應其沒有留長髮的自由,反觀女警卻可自由選擇長髮或短髮。
造成這樣男女不對等的文化差異原因很多,無法贅述。但現實是這些男女差異往往被視為理所當然,而男性也被這樣的文化給壓迫是不爭的事實,只是長期以來被忽視。
政府在推動性別平等時,也請別忘了「父權壓迫的不只是女性,也包含了男性、多元性別者等所有人。」
唯有將眼界拉高,擴展到所有人,各種性別都一併關懷,真正的性別平等才有到來的一天。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碩士生)
(圖說)2013年3月7日,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前左)在台北出席2013年落實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全國性別暴力防治會議,探討性別暴力防治政策等議題。(圖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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