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西雅圖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今天表示,未來中華民國國民在華盛頓州取得合法居留身分,可持中華民國Class B類汽車駕照,免筆試、免路考換取華州普通汽車駕照。
駐西雅圖辦事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交通部路政司司長林繼國與美國華盛頓州監理廳(Department ofLicensing)廳長柯勒(Pat Kohler),分別代表雙方政府先後於6月23日在台北市以及8月5日在華州奧林匹亞市(Olympia),簽署了「中華民國與華盛頓州駕照互惠協定」。
辦事處表示,這項協定生效後,凡中華民國國民在華盛頓州取得合法居留身分,例如永久居民綠卡或美國學生(F1)、商務(E1、E2、H1-B),以及訪問學者(J1)等居留簽證,可持中華民國Class B類汽車駕照,免筆試、免路考換取華州普通汽車駕照。
基於互惠原則,華州州民在台灣取得外僑居留證,合法在台居留滿1年以上,可持華州普通汽車駕照,免筆試、免路考換取中華民國Class B類汽車駕照。
辦事處表示,由於事涉兩地駕照相互承認及換發作業,雙方人民事前須備妥相關證件,向駐處辦理駕照驗證,據向各該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實際申辦程序及應備要件,請民眾自行登入駐處網站 (http://www.taiwanembassy.org/us/sea)查明公告協定施行細則(Exhibit 2:Instructions forExchanging Licenses),或逕向駐處查詢,電話:206-441-4586 ext.303 或電郵:info@teco-seattle.org。
另外,辦事處也籲請雙方人民,適用這項優惠協定之後,須確實遵守當地交通安全法規,並符合當地人民期待的良好駕駛習慣。
到目前為止,華盛頓州與德國、南韓及加拿大卑詩省簽有駕照互惠協定,台灣是第4個於華州境內適用此優惠待遇國家地區,華州則是全美第8個州與台灣簽署此項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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