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trottr
批踢踢實業坊 Tainan 板
 
Re: [問題] 為什麼台南公車比別的縣市貴?
Mar 25th 2015, 09:45, by kutkin

作者kutkin ( )

看板Tainan

標題Re: [問題] 為什麼台南公車比別的縣市貴?

時間Wed Mar 25 09:45:19 2015

※ 引述《steakhouse25 (俺是耕田的)》之銘言: : 一直來的疑問 : 為什麼別的縣市的公車都很便宜 : 像高雄只要12元 : 台中還有幾公里免費 : 台南就要18元 : 從國中時代就一直這樣了 : 是市政府太窮 還是府城客運搶錢? 我想我直接發一篇說清楚好了。 現在的公車分兩塊 一個府城客運 一個興南客運/新營客運 府城客運是當初許添財在台南客運倒閉之後引進的高雄客運改的 當時高客也有提供所謂的月票 但不管怎麼樣,台南市政府給的補助款實在是很少 http://goo.gl/UnECgR 每年要虧損上千萬元,累積10年來已過1億元 高客還要面對興南客運的競爭 興南客運當時在市區段就主動降牌價為20 18塊對消費者來說貴,但府城客運做起來也辛苦 為啥? 因為路線不斷的因應民眾的要求去做延伸 彎繞 還要面對興南客運的競爭 興南都直接把票價砍到20 安工鹽行都只要20 接下來講興南客運/新營客運 這兩家業者本來是四碼的,公路總局所轄的公路客運 是在升格之後才移撥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所管轄。 並在2013年,接受交通局規劃整併為所謂的幹支線公車,班次大幅增加。 至於業者能夠買新車,那跟交通局的關係並不大。 而是公路總局在99年推了一個為期三年的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 獎勵業者汰換車輛,通常是公路總局補貼了40%車款 如果是低地板公車市政府再加碼80萬這樣而已 http://goo.gl/KXXb9c 本案交通部公路總局同意補助低地板公車5輛(每輛補助223萬6,000元), 共計補助1,118萬元,由本府交通局增加每輛80萬元補助,共計400萬元整。 (不過通常市府的新聞稿都只會說自己補貼那塊....) 升格之後,府城客運還是繼續領那少少的4000萬不到(4000萬還包含黃9的補貼) 有一條補助觀光公車的300萬可能是88/99也算入好了,就當他4000萬 4000萬的概念大概是一天11萬,大概一天11台車的成本 府城客運一天跑幾台車? http://imgur.com/lx6RL41
那府城客運現在又面臨幹支線八公里免費的競爭。 就變成有點兩難 是要多彎繞多拉客? 還是直捷的路線降低成本? 種種原因,導致府城客運進入一種惡性循環。 收入不好=>司機士氣差=>缺司機=>脫班=>收入不好 要解決府城客運的問題,主要還是從兩個可能著手 1.比照台北市公車 運價與票價分離 運價與票價的差距由台南市交通局吸收 2.改制為里程計費,讓業者彎繞的成本獲得公平的補貼,也解決一市兩制的問題。 但目前看起來咱們的大局長,並沒有心在這種麻煩事上下功夫 他對什麼先進公共運輸計畫比較有心 就是那個PRT啦 不然就是觀光運輸,應該經常看到他推廣觀光搭公車的新聞稿 所以如果真的覺得18塊很貴,我也只能說 那就不要搭 只能這樣而已。 我認為府城客運那是結構性的問題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35.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27247922.A.428.html

luther0583: 他們公司的經營心態也有問題就是了 03/25 10:05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kkoki0httzobg 的頭像
    kkoki0httzobg

    線上遊戲排行榜2013/2014,進擊的巨人線上看,candy crush saga外掛,正妹寫真三圍

    kkoki0httzob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