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bushino (我的咖啡只加心碎)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主管不給辦離職手續
時間Tue Jul 1 22:37:06 2014
我到了一家新公司 覺得適應不良 剛滿一個月 想要離職 也拿到其他公司的offer了 可是主管不給走 我十天內提了五次 他就一直在拖 請問要如何處置呢? 下星期一就要報到 沒辦法再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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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obler:未滿三個月可以不經預告直接離職阿 直接和他說我就做到 07/01 22:38
→ robler:今天,然後走人 這麼簡單.. 07/01 22:39
推 roder:公司的東西放桌上整理好 寫張紙條說再見 07/01 22:42
→ askia:有一種東西叫做勞基法 07/01 22:43
→ nobushino:他還要我拿新公司的offer給他看 07/01 22:44
→ KMT:不要給他看。 07/01 22:46
→ titanokok:跟他說勞保局的專員有給你專線,有問題當場call他 07/01 22:49
推 A83X8CJ8:別理他 直接走就可以了 遵循勞基法 07/01 22:49
推 NinePi:在他面前打給勞工局 07/01 22:58
→ DrTech:寄封信件隔天就可以走了啦,根本不用公司同意。 07/01 23:13
→ DrTech:下星期一報到,其實今天寄信,明天就可以不用去公司了。 07/01 23:14
→ nobushino:寄什麼信?我是怕離職證明被他加註一些不好的評語 07/01 23:19
→ parfait1984:只做1個月的離職證明沒有多大用處 07/01 23:23
→ gomi:離職證明根本沒意義 07/01 23:24
推 atonlexus:offer別給他看 也不用寄信啦直接電話or Line講完就走了 07/01 23:24
→ atonlexus:一個月的離職證明 沒人會跟你要 07/01 23:26
→ DrTech:寄mail與電話都只是禮貌喔,當然不禮貌直接走也沒差。 07/01 23:26
→ DrTech:建議您勞基法看一下就知道了,對你有幫助的。 07/01 23:27
→ frtwwilo:直接走,別鳥牠。 07/01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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