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免繳就業安定費
勞動部長陳雄文今天表示,支持立委王育敏提案,對低收入戶聘僱外勞者,免繳每月600-1200元 (中低收入戶1200元、低收入戶600元)的就業安定費,立法院下午可望初審通過此案。
勞動部同意取消外勞三年期滿強制出境規定,立委關心如何保障外勞返鄉權,陳雄文說,考慮在外勞勞動契約範本增訂外勞應有返鄉權利,若雇主拒絕外勞休假,外勞可以提申訴。
王育敏說,目前國內低收入戶請外勞者不到2千戶,一年繳交的就業安定費2200萬元,只占就安費收入的0.1%,沒有非收不可理由。陳雄文今天原本表示可以降低收費,但後來表示支持免繳。
外勞來台工作年限是否由12年延長到15年,勞動部長陳雄文今天說目前還在評估中。
陳雄文說,勞保年資滿15年必須領年金,因此若外勞工作期限延到15年,未來返回母國領勞保年金,查證及發放會有問題,因此必須修法讓外勞勞保滿15年可改領一次金,但會有本外勞不同待遇問題,因此此案還在考慮中。
勞動部已表態支持取消外勞期滿強制出境規定,多數立委也支持修法方向,但立委趙天麟表示,問題不在外勞出境一天或七天,而是喘息服務沒做好,否則只要外勞休假,都會有人力空窗問題,「難道要外勞12年都不回國看親人嗎? 」。
陳雄文表示,目前勞雇契約有休假權利,但過去因為外勞每三年強制出國,勞動契約沒有特別規定返鄉權利,未來若取消再出境規定,契約範本可增訂返鄉權。陳雄文指出,如果雇主拒絕外勞休假,申訴管道很暢通,可以向1955申訴,此外,取消出境規定完成修法後,會給六個月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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