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美國人領養兒童 成年後面臨驅逐
2015-04-02 05:21:05 聯合晚報 記者黃秀媛╱即時報導
30多年前,一個三歲的韓國男孩與姐姐一起來到美國,由一對美國夫妻領養。但是,他們七年後遭到遺棄,進入代養系統並被拆散。
姐姐獲一個家庭領養並入籍美國,弟弟卻很不幸,碰到一對乖戾殘暴的養父母,也不幫他申請綠卡或入籍。
現年39歲的亞當‧克瑞普瑟 (Adam Crapser)由於沒有合法身分,與失業、無家可歸和犯罪掙扎多年。
克瑞普瑟現在已婚並生了三個孩子。由於養父母一直不提供他的領養紀錄,他直到2012年才申請綠卡,卻因他有盜竊和攻擊等犯罪前科,引發驅逐程序,預定2日出庭。
兩名聯邦參議員已提出議案,以讓像他這樣獲美國人領養的外國人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自1950年代以來,美國人從其他國家領養了將近50萬個兒童,其中大約10萬人來自南韓。為這些孩子申請入籍是養父母的責任,可是許多人沒有這樣做。
國會2000年立法讓美國人領養的外國人自動成為美國公民,可是這項法律沒有追溯性,使當時已年滿18歲的被領養人遭到排除,克瑞普瑟就是其中之一。
聯邦政府並未追蹤獲美國人領養的外國人的公民身分,或有多少人面對驅逐。這些被領養人即使未入籍美國,仍是合法的永久居民,可是他們沒有必要的證明文件,許多人因此陷入法律地位不明困境。
參院幾年前提出的移民法案,曾列入讓美國人領養的外國人,不論現在年齡大小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的條款。但是,隨著移民改革停擺,這項條款也不了了之。
克瑞普瑟的養父母1991年被捕,被控虐待、性侵害和強暴兒童。案發後他在學校遭到同學譏笑,使他九年級就輟學,淪落街頭打工維生,靠著上夜校拿到高中同等學歷文憑。
其後幾年他獨力掙扎求生,犯下竊車和攻擊室友等罪名。由於沒有身分證明,他只能從事理髮和室內裝潢等不需移民文件的行業。
克瑞普瑟說,他對自己年少輕狂的罪行完全負責,可是他已改過自新。他向法庭說:「美國保證給我一個家。我要求美國信守承諾。如果不是為我,也為了我的孩子,讓他們不必在沒有父親的環境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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