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我在軍中被黑的日子
筆名:阿肯
軍種: 陸軍步兵少尉排長
退伍年份:1999年
人生最不堪回首的往事與記憶─當兵!
我是考選預官47期,陸軍步兵少尉排長(義務役),步兵學校結訓後,奉守北部重要兵工廠,擔任警戒防守廠區等重要工作,除此之外,當然也免不了精實的戰技操課訓練。
較一般義務役士官兵,我是預官排長,的確可以度過較為順利的軍旅生活,也多了些彈性與權益,但免不了涉入與週旋於較為市劊的官場文化,不但逢迎拍馬看多了,「官官相護」與「推/脫/閃/逃」等次文化就多到罄竹難書,我身受其害!
民國88年8月中旬,退伍的前三周,身為排長的我,被長官明示要出公差,其實是他家中喜事的協助(你看有多公器私用!),我與排上近一個班次的弟兄(9員),被技巧性的排了休假。在等待喜事活動期間,一群人無處可去,台北豔陽高照,在某弟兄提議下,他們先前往合法連鎖的KTV(北部最大二家之一)聚會與歡唱,我收到通知,心想可一起度過等待的時間,殊料,我剛進門,弟兄們剛點完餐點,煙都還沒抽完一根,突然二位弟兄口角不合,當場打了一架,有人受傷了,當下也做了緊急隔離與送醫措施。
但那晚指揮部收到家長投訴,我等一群人緊急被召回,當晚保防官、監察官連番疲累轟炸審訊,擺明就是要我認這個罪,諸多威脅利誘要「扛」這個責任,真是莫名其妙!我算不上是部隊主官,所有的筆錄我沒有完成簽字與畫押,僅他們說唱單向作業,三天後,我收到了退伍前最慘痛的禮物「懲戒令文─夥同連上弟兄於營外行為不檢滋事」。
就這樣,「它」粉碎了我人生的理想,終止了我入伍前與服役中努力已久的心血,考取敏感性公職(司法調查人員)的心願完全歸零。這個軍旅前科,在我的人生履歷中留下污點,請注意,是「夥同」,而不是「連帶責任」。
我何其冤枉!那天下午我僅僅踏進門,沙發都還沒坐熱,結果換來內部調查、審訊與記過,在恣意妄為與枉法裁判下,我身家的清白記錄就怎麼毀了,我毫無反抗的餘地也申訴無門,因為我快退伍了,平安回家是唯一的考量與選擇。
退伍後,我真的成長了,也終於懂「世」了。如果那天我沒扛下來,一定會連帶處分向上發展,總是要有人擔責任來交待,以平息民怨,這就是軍中文化─推/脫/閃/逃!也感慨在軍中這些平常稱兄道弟的志願役學長一副事不關己,誰都怕受牽連處分、怕被記過,因為會影響考績、獎金,甚至影響後來的官陞,他們的前途與錢途很重要,而義務役的我就罪該萬死!!!
時任預官排長的我,都遭受如此待遇,很難想像職階在我下面的士官兵的處境。在我們國家法令與體制未修正前,未來的兵員,你要體認清楚,要認份,「國軍問題多,平安退伍回家最好!」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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